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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內容

起訖時間(需5日前提出申請,若為緊急臨時工程,請臨櫃申請)
2019-01-23,9 點到 16 點
2019-01-24,9 點到 16 點
總時間 共 0 日 14 時 0 分
使用道路位置與大小
地點 臺中市 南區 復興路2段 71巷2 號
120.66027050000002 24.1222003
占用道路大小 長 20 米,寬 3.5 米
申請事由
申請事由 帆布拆除作業(吊車放在忠明南路792號淘鮮鵝肉海鮮) (預計施工日期:1/23 1/24日)
吊掛/廣告物
吊牌/拆廣告物
廣告物許可證
占用公車停靠區
上傳申請圖(電子化上傳)
現場圖(左側)
現場圖(右側)
現場圖(正面)
現場圖(對面)
道路使用範圍申請圖
審查結果通知方式
備註
  • 一、申請人應於施工日前五個工作天提出申請。
  • 二、使用道路時間限定為非交通尖峰時間(09:00~16:00)使用。於尖峰時段施工及快速道路聯絡道與省道系統應提送交通維持計畫。
  • 三、申請人索取本表填妥後須檢附詳細之使用道路平面圖,圖面須加蓋申請人或公司章。
  • 四、所申請理由涉及其他主管機關權責者,或法令另有規定者,需一併檢附相關許可文件。
  • 五、動力機械行車動線請另案逕向監理單位申請。
  • 六、該申請路段如遇有收費停車格,須向臺中市停車管理處辦理借用及繳費事項。